Tuesday, January 23, 2007

嬉皮做生意


讀完了【當我們去旅行--Lonely Planet 的故事,再搜索一遍書架,確認了這事實--我連一本Lonely Planet的書都沒有.

我從來都不是背包旅客,我甚至不大喜歡旅遊,從沒有獨自去旅行的興趣,有時出外工幹,晚上有空,我會留在酒店房間看CNN.陌生的人和地方從不令我興奮,只會叫我緊張.但我得承認,這本Lonely Planet的自傳我讀得我很開心.這是 Tony and Maureen Wheeler 兩人自述的故事,由他們二十幾歲結婚後,第一次旅行講起:那是1972年,他們從倫敦出發,又車又船的,花了6個月到達悉尼,口袋裡只剩下27仙.然後發現很多人很想知道他們究竟是怎樣去的,所以便DIY做起旅遊書來.大概是講得太多次了,這個故事他們講得真好,一氣呵成.從自製小冊子到全球旅遊書霸主,中間三十年的起承轉合,娓娓道來,完美得像電視連續劇.

Wheeler 夫婦的故事,令我想起 Virgin 的 Richard Branson (自傳--Losing my virginity)和 The Body Shop 的 Anita Roddick (自傳--Business as unusual),這幾個都是70年代創業的英國人,都是把六七十年代反叛精神轉化成商業創意的表表者.三本自傳的上半部,都講怎樣創業,怎樣作為一家小公司打破常規,下半部就講怎樣擴張,怎樣學習遵守大企業的遊戲規則.如果他們上半生是哲古華拉,下半生就是Jack Welch.

要在一本書裡平衡這兩種角色,真不容易.Wheeler夫婦在書的最後部份,花了很多篇幅解釋為甚麼沒有杯葛軟禁昂山素姬的緬甸軍政府,仍出書叫人去緬甸旅遊.也努力解釋怎樣逼不得已地裁員,為甚麼不用再造紙,最後講到Lonely Planet因為面臨競爭,作出了種種改變和妥協,令公司更企業化,更有盈利能力時,他們說:「...現在更像一家公司了,這種改變當然不能可避免,但這並不是讓我真正開心的”改進”.」 這句真奇怪,他們是公司主席兼大股東嘛,有誰能逼他做那些讓他不開心的事情?
嬉皮做生意,又要賺錢又不能太想賺錢,可真尷尬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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