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術的功能
上周六去藝穗會參加藝術節主辦的藝術資助座談會. 為甚麼要有藝術? 為甚麼要支持藝術? 聽到一個很有意思的說法:
歷史上藝術有四種功能 (functions), 第一是讚美上帝 praising, 這種功能近世已經式微. 第二是娛樂 entertaining, 這功能已被很多其他事物大大超越, 第三是教育 educating, 這作用在社會中也已經體制化, 藝術最多只有輔助作用, 第四是挑戰 Challenging, 這是指藝術的顛覆建制觀念的作用. 這可能是今天藝術最寶貴, 對社會最大的貢獻.
很值得深思.
Labels: 文化政策
1 Comments:
這四個"功能", 也是我在當天的座談中印象最深刻的一部份。
當然, 那個叫 Mocmoc 的地標也挺好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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